退換貨規則
京港-實體門市退換貨
一、依消保法第19條規定,本公司實體門市販售之商品並無鑑賞期,請於結帳前確認商品型號、規格、顏色、以及有無瑕疵,若於離店後提出爭議,本公司視同購買後,人為損壞或操作不當,恕不接受退換貨。
二、若因非個人因素,而是商品本身無法使用,可於七天內於門市辦理換貨服務,請依照以下流程操作:
1.自消費當日起計算7天內(含購物當日),至原購買門市辦理,須攜帶退換商品之電子發票、銷貨明細表(或載具)
辦理換貨服務,逾期或退換貨需求資料不齊全,恕無法辦理。
2.換貨商品必須以原包裝完整退回,商品及包裝都須無損毀方能換貨。
3.通電類商品如:電池、電錶、電源供應器、變壓器、穩壓器、繼電器等;以及燈類商品如:手電筒、LED燈條等
因有通電後操作不當之爭議產生,上述商品售出皆無法退換貨。
京港-網路退換貨
一、網路購物因無法實際觸摸到產品,為保障消費者權益,於京港網路官網購物享有商品到貨日起七天鑑賞期,
但不包含門市取貨商品。
二、網路購物買賣契約一旦成立,除非商品有嚴重的瑕疵,可依民法第359條解除契約或減少價金進行退換貨服務,
否則若單純因消費者不滿意商品的顏色、大小、外觀等非屬瑕疵之個人感受之問題,尚不足以要求進行
退換商品的售後服務。因此請在下單前再次確認商品之規格,感謝您的配合。
三、請注意鑑賞期並非試用期,請務必保持商品本身、外包裝、贈品的完整性,欲退換貨之商品必須確保包裝完整,
並依照以下流程辦理退換貨:
1.自商品到貨當日起計算7天內,主動聯繫京港,請提供您為何欲退換貨之情況及購買商品的日期、訂單編號
辦理退換貨服務。逾期或退換貨需求資料不齊全,恕無法辦理。
2.退換貨商品必須以原包裝完整退回,原廠外包裝也視為商品的一部分,切勿於原廠外盒上粘貼宅配單
或書寫文字,如拆封或書寫文字導致商品無法回復原出貨狀態,則無法受理退貨。
3.原包裝系指包括但不限於商品寄送之外箱、原廠商品包裝盒、包裝袋、相關塑膠紙材等。
商品及包裝都須無損毀方能退換貨。
(3-1)若商品包裝遇人為損壞以致無法恢復出貨時商品之樣貌,京港有權向消費者收取商品整新費,依照京港之評判
以外觀損毀的嚴重程度,向您收取合理之整新費用。
(3-2)若商品本身,經京港檢測後研判為操作不當或人為因素損壞,恕無法提供退換貨之服務。
4.通電類商品如:電池、電錶、電源供應器、變壓器、穩壓器、繼電器等;以及燈類商品如:手電筒、LED燈條等
因有通電後操作不當之爭議產生,上述商品一經通電後,皆無法退換貨。
5.若需要以郵寄等方式寄回商品,需請消費者自行負擔寄送之費用,或者可以自行送至實體門市辦理退換貨。
6.如寄回商品,經京港檢測後研判為操作不當或人為因素損壞,京港恕無法提供退換貨之服務。
7.京港退換貨服務,一筆訂單僅限一次處理,請於期限內(到貨當日起計算7天內)辦理,逾期恕不受理。
8.下單即視為同意並清楚認知上述規定,感謝您的購買,京港期待您的下次光臨。
如對產品有任何疑問,歡迎您使用客服功能或來電洽詢,京港很榮幸能為您服務
•信箱:service@cingkang.com
•官方LINE:@cingkang
•電話:04-2452-6956
•傳真:04-2452-2555
•地址:407011 台中市西屯區中科路1639號
•營業與客服時間:星期一至五 AM:8:30-PM6: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