退換貨規則

退換貨規則


京港-實體門市退換貨


一、依消保法第19條規定,本公司實體門市販售之商品並無鑑賞期,請於結帳前確認商品型號規格、顏色、以及有無瑕疵,若於離店後提出爭議,本公司視同購買後,人為損壞或操作不當,恕不接受退換貨。


二、若因非個人因素,而是商品本身無法使用,可於七天內於門市辦理換貨服務,請依照以下流程操作:

  1.自消費當日起計算7天內(含購物當日),至原購買門市辦理,須攜帶退換商品之電子發票、銷貨明細表(或載具)

    辦理換貨服務逾期或退換貨需求資料不齊全,恕無法辦理。

  2.換貨商品必須以原包裝完整退回,商品及包裝都須無損毀方能換貨。

  3.通電類商品如:電池、電錶、電源供應器、變壓器、穩壓器、繼電器等;以及燈類商品如:手電筒、LED燈條等
    因有通電後操作不當之爭議產生,上述商品售出皆無法退換貨。




京港-網路退換貨


一、網路購物因無法實際觸摸到產品,為保障消費者權益,於京港網路官網購物享有商品到貨日起七天鑑賞期

  不包含門市取貨商品


二、網路購物買賣契約一旦成立,除非商品有嚴重的瑕疵,可依民法第359條解除契約或減少價金進行退換貨服務,

  否則若單純因消費者不滿意商品的顏色、大小、外觀等非屬瑕疵之個人感受之問題,尚不足以要求進行

  退換商品的售後服務。因此請在下單前再次確認商品之規格,感謝您的配合


三、請注意鑑賞期並非試用期,請務必保持商品本身、外包裝、贈品的完整性,欲退換貨之商品必須確保包裝完整,

  並依照以下流程辦理退換貨

  1.自商品到貨當日起計算7天內,主動聯繫京港,請提供您為何欲退換貨之情況及購買商品的日期、訂單編號

    辦理退換貨服務。逾期或退換貨需求資料不齊全,恕無法辦理。

  2.退換貨商品必須以原包裝完整退回,原廠外包裝也視為商品的一部分,切勿於原廠外盒上粘貼宅配單

    或書寫文字,如拆封或書寫文字導致商品無法回復原出貨狀態,則無法受理退貨。

  3.原包裝系指包括但不限於商品寄送之外箱、原廠商品包裝盒、包裝袋、相關塑膠紙材等。

    商品及包裝都須無損毀方能退換貨。

  (3-1)若商品包裝遇人為損壞以致無法恢復出貨時商品之樣貌,京港有權向消費者收取商品整新費,依照京港之評判

    以外觀損毀的嚴重程度,向您收取合理之整新費用。

  (3-2)若商品本身,經京港檢測後研判為操作不當或人為因素損壞,恕無法提供退換貨之服務。

  4.通電類商品如:電池、電錶、電源供應器、變壓器、穩壓器、繼電器等;以及燈類商品如:手電筒、LED燈條等

    因有通電後操作不當之爭議產生,上述商品一經通電後,皆無法退換貨。

  5.若需要以郵寄等方式寄回商品,需請消費者自行負擔寄送之費用,或者可以自行送至實體門市辦理退換貨。

  6.如寄回商品,經京港檢測後研判為操作不當或人為因素損壞,京港恕無法提供退換貨之服務。

  7.京港退換貨服務,一筆訂單僅限一次處理,請於期限內(到貨當日起計算7天內)辦理,逾期恕不受理

  8.下單即視為同意並清楚認知上述規定,感謝您的購買,京港期待您的下次光臨。

  


  如對產品有任何疑問,歡迎您使用客服功能或來電洽詢,京港很榮幸能為您服務

  信箱:service@cingkang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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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電話:04-2452-6956

  傳真:04-2452-255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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